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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河西王府井使用自有价格标签的备案
来件人:ningjuan    来信时间:2016-05-05 11:42:45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去年在岳麓区河西王府井商场设立了苹果专柜,河西王府井要求使用商场统一的价格标签。但因为我司为苹果公司的授权经销商,其对价格标签有统一的规定,故不能使用商场的价格标签,现申请使用我司的自有价签。
回复内容:

 

关于在河西王府井使用自有标价签

的问题处理意见

 

关于苹果专柜希望在河西王府井使用自有价格标价签的问题,我单位不能给予明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8号令《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审批。我单位是对标价方式进行审批与监管,而苹果专柜希望在河西王府井商场使用自有标价签是属于商场内部问题,需要苹果专柜与王府井方面进行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2016-07-13 1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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