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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业收费指导价
来件人:系咪    来信时间:2017-11-19 11:01:13
来信内容:
根据湘发改价调〔2017〕4号发布的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贰款之规定,“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请问长沙市是否颁布了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果颁布了具体请告知具体文件全文,如果没有颁布,请告知出台时间表。谢谢!
回复内容:


系咪:

您好!您通过领导信箱咨询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一事,现答复如下:

长沙市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74号)执行,我市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正在研究制定中,新的标准公布之前,暂参照《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76)文件规定的湖南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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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

回复时间:2017-11-22 15: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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