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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宇房地产违法收费
来件人:晓文    来信时间:2018-03-26 09:21:18
来信内容:
本人文晓于2017年5月8日在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嘉宇银杉楼盘购买了一套75.2平米的商品住房,当时开发商与我签定的购房合同价为486544元,额外需以*工程抵款房源*的名义多交纳49656元给开发商,此款项不计入合同,此笔款不提供发票只有收据。实际支付总房款为536200元。 嘉宇银杉楼盘开发商采取以抵押工程款方式违规变相加收我49656元房款,使实际房价远远高于政府规定合同单价6470元/平,达到7130.31元/平,开发商的该行为已严重违反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8日发布的《长沙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8号文)的规定,是典型的哄抬房价、违规销售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挠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对于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我们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得到了望城区发改委和区住房保障局执法大队的高度重视,明确开发商以抵押工程款方式变相加价销售是违规行为,责令开发商退还业主加收的购房款,开发商也承诺会清退加收的房款。然而,开发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进行无限期的拖延,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不予兑现。2018年3月15日,电视媒体对嘉宇银杉楼盘违规加价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又一次进行了报道,相关部门再一次责成开发商退还业主加收的购房款。然而,开发商竞于2018年3月19日《关于部份业主购买嘉宇银杉工程抵款房源业主的答复》中变成了退房和全额退还全部购房款及多收的价外款,而对如何退款和补偿只字不提。现在,我们已交纳了相关房款、税费等,现在的房价也在上涨,而且我们还等着房子入住,到了马上要交房的时间了,这岂是喊退房就退房的呢?对于我们的损失,开发商又作何赔偿呢? 现将此情况反映给贵部门,恳请贵部门为老百姓作主,请求上级领导联合查处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强制开发商退还我们变相加收的合同价外款,维护消费省权益!不甚感激!
回复内容:

晓文: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已于2018319日就同一事项通过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系统提出了举报,我委已转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理,该局正在按法定程序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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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48

 

回复时间:2018-04-08 15: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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