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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恶意加价钱
来件人:嘉宇银杉业主    来信时间:2018-04-02 22:50:06
来信内容:
关于嘉宇银杉开发商额外收取业主购房合同款项的情况
说明
本人曹妮于2017年3月12日在长沙市望城区嘉宇银杉项目以按揭方式订购了3栋1单元2404号房(建筑面积为98.34平方米,订购单价为¥7805元/平米,房款总价为¥767544元)并缴纳了¥20000元作为购房定金,同时要求我额外缴纳了5000元(团购费)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详见嘉宇银杉认购书),实际成交单价为7495.10元/平米,折后总价为¥737069元。
嘉宇银杉项目部置业顾问张碧(电话17673136643)通知我于4月11日缴纳首付款并签订购房合同,并当场被告知购房合同中价格不能按照认购价签订,只能按照长沙市房产局备案价格6714元/平米,总价为¥660255签订(见购房合同复印件第3页),另外¥76814元房款不能在合同中体现,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备案,无奈之下,我缴纳了合同首付款¥260255元,并额外多交了另外¥76814元(详见附件发票税号04022778,04022777)。
对此,嘉宇银杉在政府限定价格之后,额外收取业主高于公示价格的费用属于违法行为,本人要求嘉宇银杉开发商即湖南嘉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76814元于我,请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谢谢。
  就此事,受害业主目前有20几位,我们去找了望城区的价监局、长沙市政府发改委,;两者都有互相推诿的举动,希望领导能帮忙及时处理,非常感谢。
另:这里发不了附件,请领导能邮件回复我,我把证明材料一并发过来,谢谢。

                                     业主:曹妮18684797229
回复内容:

嘉宇银杉业主: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已于2018319日就同一事项通过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系统提出了举报,我委已转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理,该局正在按法定程序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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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48

 

回复时间:2018-04-08 15: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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