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强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雨花区物价检查所进行办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关于“投诉一:开发商在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上涨停车费”的问题,经雨花区物价检查所查证,该小区由湖南德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现地下停车费由该公司收取,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6]680号)第一条、第二条:“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办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登记的有关手续,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授权)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协商后决定”。
该小区曾于2018年1月底贴出通知,拟上调地下停车费,在此期间,洞井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业主代表进行过协商,但一直没有就停车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拿出一个可行的意见与开发商进行协调。4月1日,湖南德庆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的公布并实施收费,该行为违反了上述文件规定,4月3日,该所执法人员组织湖南德庆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就该小区停车收费问题进行协调,督促开发商积极与业主委会协调,达成统一意见,确定双方认可的收费标准。同时要求业主委员会在取得业主大会授权后,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与开发商协商,如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且业主认为开发商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二:每天有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岗亭收取停车费并随地乱扔垃圾,严重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投诉三:地下停车库的收益权凭什么归开发商;投诉四:开发商负责人杜勤德身为人大代表却只为自己利益不顾广大业主利益等三个问题不属价格主管部门管辖,建议向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反映。此次举报不予立案,举报办结。雨花区物价检查所于4月11日10时09分该所就此电话回复您,您电话关机,无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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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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