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一身正气: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长沙县行政执法五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2018年4月18日,长沙县行政执法五分局工作人员对保利香槟国际营销中心进行现场调查(该项目开发商为长沙天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取了该项目商铺一铺一价表存根,该表对商铺的铺号、面积、签约单价、签约总价、成交单价、成交总价、面单价、面总价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经该局调查,您于2017年6月24日向长沙中一五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交15万元抵30万元的团购申请,并签有团购申请表。经调取合同编号:20150059113的长沙县商品房买卖合同,您签字确认所购商铺为A7-113号房屋。根据该项目现场负责人提供的商铺一铺一价表销售价格,A7-113号商铺公示总价为2598852元,您在先享受15万元抵30万元房款活动的基础上另外再享受其他购房优惠,最后的签约总价款1857878元,与合同价格一致,您确实享受到了房价优惠。
如您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该局联系。(单位:长沙县行政执法五分局,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1号,联系电话:84011087)。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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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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