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洪: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提供的举报证据显示,您于2018年3月21日向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长沙二期39栋商业167”定金20万元,并签署了认购协议。2018年3月23日向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长沙二期23栋2单元703”定金275395元。定金方面的问题不属于发改部门管辖范围,您可以通过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或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b16.com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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