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 |
来件人:阿里 来信时间:2018-06-12 14:53:26 |
来信内容: 同志你好 请问,我4月份在【美麓阳光】售楼部交了首付款,资金直接打入开发商账户。但对方只给我普通收据,也没有网签或者其他合同。 我了解到,现在购房者交各种形式的房款,应该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交由第三方监管。 1:开发商直接收取我房款的做法是否违规? 如果违规,我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向哪里投诉? 2:应该是先网签再付首付,还是如何? 等待您的回复!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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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阿里:
你好,根据职能职责划分建议咨询市住建委。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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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6-13 08:5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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